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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如果对补偿和安置产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和安置达成书面协议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或者部分履行后,一方又后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民事案件处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和安置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后,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按行政案件受理,列裁决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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