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税告知纳税人 一月份税款征期有变 2005-01-04 | |
| | 记者1月3日从昆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该局原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涉及变更主管地税机关的纳税人到变更后新的主管地税机关纳税,现这一时间向后推迟。昆明地税特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
据昆明地税介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4个区因为行政区划调整,各区之间的资产、资金、财务等,于去年12月22日着手正式移交,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地方税(费)调整工作正式实施。但因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4万余户纳税人,需要进行主管地税机关的变更,各区地税局需逐户做数据的导入调整和征收等准备。昆明地税经请示上级机关同意,决定今年1月份税款征期调整至1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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