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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有机农业是指遵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也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以及离子辐射技术,而是采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的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的一种农业生产体系。

  这些技术包括选用抗性作物品种,建立包括豆科植物在内的作物轮作体系,利用桔秆还田、施用绿肥和动物粪便等措施培肥土壤保持养分循环,采取物理的和生物的措施防治病虫草害,采用合理的耕种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产体系及周围环境的生物和基因多样性等。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建立需要有一定的有机转换过程。

  有机农业生产遵循的基本原则
  1、 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
  2、 循环利用有机生产体系内的物质
  3、依靠体系自身力量保持土壤肥力
  4、保护生态环境,多样性种植和养殖
  5、根据土地的承载能力饲养畜禽
  6、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调节机制

  有机食品是一类按照国际有机食品生产要求生产,并通过独立的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环保型安全食品。它包括一切可以食用的农副产品。

   其原料来自于生态良好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在生产和加工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化学防腐剂等合成物质,不采用离子辐射处理,也不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

  有机食品应满足以下四大条件:
  1、 有机原料:原料必需来自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是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2、有机过程: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要求。
  3、有机跟踪: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和 销售的档案记录;
  4、有机认证: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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