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关键词
标题 全文

    近日,玉溪市委、市政府决定在10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由玉溪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参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保护抚仙湖,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

    自今年9月1日《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澄江、江川、华宁沿湖3县积极行动起来,在沿湖一带常年设置执法大队,对违法者进行严惩。为了加强治安力量,玉溪市公安局从市局抽调10名公安干警,协同江川、澄江、华宁3县公安机关,配合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抚仙湖的鱼类资源不受破坏,使抚仙湖的水质继续保持Ι类。

    蒋贵有 贾云巍(云南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