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草铺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显功效 环保人员及时出动查污染
2004年,在昆明安宁市草铺建成的了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工业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近日,从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安宁草铺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草铺地区二氧化硫数值明显增加,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昆明市环保局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安排安宁市环保局前往草铺镇进行调查。
经查,3月29日中午12:42分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进行80万吨硫磺制酸生产项目点火试生产,由于开机气体转换温度未达到“二转二吸”工序阶段要求,造成硫酸吸收率低,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对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因工序原因造成二氧化硫超标的情况,安宁市环保局向草铺镇政府通报了情况,并请草铺镇政府通知有关村小组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事件发生后,环保人员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寻找解决方案,经过采取有效措施,项目生产实现了“一转一吸”向“二转二吸”工序阶转换,尾气排放值逐步降低,至15点45分,回落到正常监测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9日16点——30日11:00,经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安宁草铺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正常,未出现超二级标准现象。 (昆明市环保局)
易门县环保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自2003年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以来,玉溪市易门县在结合县域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执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宣教能力建设,以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对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较好地发挥了基础、先导性和推进、监督性作用。
三年来,易门县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除了及时向全国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报送有关试点工作的信息、每季度向省环境监理所上报《易门县生态环境监察报告》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和方式,广泛联系新闻媒体,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有关试点工作信息在《全国环境监察工作简报》上登载5篇、《玉溪环境》杂志登载3篇,省、市、县环保网站上登载12次;制作试点工作宣传栏2期;在重点监察区域设置标志、警示牌20余块; 当地电视台宣传报道,揭露破坏生态违法行为2次。县环境保护局还把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列为工作重点,至今被省、市、县级命名的“绿色学校”占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20%(含村级学校),为提高中小学生现代文明素质和生态环境意识,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玉溪市环保局)
2004年阳宗海水质状况呈现良好态势
据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2004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年对阳宗海的12次监测中,有10个月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水标准,占全年的83.3%;有2个月的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占全年的16.7%。与2003年的监测结果相比,阳宗海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月份比例比2003年上升了16.6个百分点,阳宗海水质有所好转。 (昆明市环保局)
玉溪市环保局开展入湖河道整治 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取得成效
为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遏制湖泊水质恶化势头,自2001年以来,玉溪市环保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入湖河道污染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1—2004年,玉溪市完成抚仙湖窑泥沟经营性人工湿地技术试验工程、马料河—小百祥沟污染控制工程、火焰山湖滨带生态治理技术试验示范工程、牛摩湖滨带生态治理工程;星云湖渔村大河河道末端治理—人工湿地生物净化工程、大街河湾生物净化技术试验工程;杞麓湖红旗河口水生植物减污试验示范工程;阳宗海阳宗镇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总投资2300多万元,建成1600多亩人工湿地及湖滨带,日处理污水4.5万吨。
2004年底,玉溪市又相继开展了抚仙湖镇海营东沟河道末端污染控制工程、新河-洋潦营农灌沟河道末端污染控制工程、广南营沟—沙盆河河道末端污染控制工程、东大河-兜底寺沟污染控制工程、路居片区河口湿地及湖滨带建设工程、海镜—居乐段环境整治及湖滨带建设工程、窑泥沟人工湿地技术扩建改造二期工程、主要入湖河道拦污栅建设工程;星云湖东西大河及隔河湖湾生物净化工程、大庄河污染控制工程、大街河口生物净化二期工程、入湖河道拦污格栅工程;杞麓湖红旗河口水生植物减污二期工程、中河污染控制工程、红旗河拦污栅及桥梁工程等工程项目。预计投资3850.76万元,建设1080.33亩人工湿地及湖滨带,日处理能力10.5万m3,完成32条河道,41道拦污格栅的建设。目前各项工程都在紧张的建设中,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全部完工。通过以上工程的实施,可以大幅度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净化入湖水质,同时也为“三湖一海”增添了形式多样的湖滨湿地及湖滨带景观。 (玉溪市环保局)
红河州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2004年底止,红河州自然保护区由2003年的16个上升为17个,面积由243767.4公顷上升到276647.4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上升到8.40%;建设生态村21个;建设无公害基地14个,面积为71000亩,产量为73170吨,产值达2240万元;建设有机食品基地1个,面积为1000亩,产量为150吨,产值达300万元;建设绿色食品基地2个,面积为9200亩,产量为38500吨,产值达1.225亿元。建水县2004年被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计划,是红河州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试点县。到2007年,红河州要完成18个环境优美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任务,目前,正在进行环境优美生态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红河州环保局)
红河州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2004年,红河州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工业废水排放量比2003年的3673.7万吨减少了599.9万吨,减少了16.3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2003年的84.99%增加到90.26%,增加了5.27个百分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3年的145179.2吨减少了20961.2吨,减少了14.4%;工业烟尘排放量比2003年的29723.4吨减少了11713.8吨,减少了39.4%;工业粉尘排放量由2003年的1909.5吨增加到2518.9吨,增加了31.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比2003年的5500吨减少了4300吨,减少了78.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0.02%。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红河州环保局)
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 编制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函》和云南省“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编制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工作的通知》,规划的编制工作由省环境保护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具体日常协调工作由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为做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省环保局于2004年12月30日在昆明召开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昆明市环保局关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传达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研究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于2005年3月9日在昆明召开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座谈会,介绍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听取了昆明市环保局关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听取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滇池“十五”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目前,昆明滇池“十一五”规划编制正抓紧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开展相关专题的调研,按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力争4月底完成规划初稿,上报总局;其它八湖也在抓紧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加强规划编制力量,按照省环境保护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组织进行辖区内规划的编制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九湖办)
省环保局加大九大高原湖泊监管力度
2004年,省环保局对九大高原湖泊实施强化监管,九湖所在地五州市监察机构全年共出动2337人次,检查排污单位434家,对滇池流域的7家、阳宗海流域的1家、星云湖流域的3家因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了10次较大规模的综合执法行动。玉溪市依法取缔抚仙湖机动船艇、水上飞行器282只,取缔拖捕银鱼的燃油机头1715个。按照省政府第五次九湖领导小组会要求,省环保局三次组织新闻媒体对阳宗海、滇池污染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和媒体曝光,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省九湖办)
玉溪市通海县启动保护杞麓湖文明工程
杞麓湖是我省九大高原湖泊中的一颗明珠,是通海人民的“母亲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杞麓湖水质日益下降。近年来,各级政府将杞麓湖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全面实施综合治理。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面源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沿湖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改善湖泊生态环境,促进通海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决定在湖盆区乡镇村庄实施保护杞麓湖文明工程。保护杞麓湖文明工程以沿湖乡(镇)、村庄为重点,以沿湖群众为主体,以沿湖生态建设为核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从改变生活陋习、改善生活环境入手,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投身环保和生态建设,共建绿色家园,将保护杞麓湖由单纯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改变过去政府在前面花大力气治理,千家万户在后面污染的局面。工程共包括:加强宣传提高意识、清除垃圾净化环境、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业点源治理、湖堤湖岸绿化、杞麓湖志愿者活动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玉溪市环保局)
打造文化旅游名市 建设和谐丽江
在近日召开的丽江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丽江市委书记、市长和自兴承诺:“市委决定,2005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工作,给老百姓创造一个生活、休闲的良好环境”。
这是今年丽江市委、市政府办的一项亲民、爱民、为民的实事。这一承诺表明,按照建设丽江国际精品旅游城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目的以城市绿化为主的生态建设,已步入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阶段——变城区“见缝插楼”为“见缝插绿”。为实现这一转变,丽江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城市绿化为主的生态建设,并采取有效措施,把未建设和拆迁后空出的土地主要用于城市绿地和小公园建设。
半城山水半城绿,是丽江古城一大特色。家家流水、户户垂扬,加之狮子山上郁郁葱葱的翠柏,城内居民房前屋后随处出现的畦畦菜园,城外连着雪峰青山的田园村落,形成“城在山水田园中,山水田园在城中”的格局。如今这一格局正在发生着很大变化,首先是古城内“见缝插楼”使绿化地面积大量减少,建筑密度不断增加,昔日城内随处可见的菜园子和公共绿地基本消失,不少古树名木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其次是古城外的田园正在迅速减少,随之而起的是“水泥森林”对古城的围困;第三是新城区由于规划滞后,同样形成“见缝插楼”的状况,而且绿化、排污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极为滞后。解决城市绿化问题,成为当前打造文化旅游名市,建设和谐丽江的一项紧迫任务。 (丽江市环保局)
楚雄州环保局坚持环境信访无小事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近年来,随着楚雄州工业化、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诸如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成为信访突出问题。仅2004年全州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5件,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218件。
为此,楚雄州环保局一是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环境信访无小事的原则,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信访工作列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了专门的信访受理和处理机构,将信访工作职能落实到州环境监察支队,并配备了3名专职人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态势;二是完善机制,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楚雄州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并作为营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信访人员做到及时登记、调查、核实、处理、告知、结案、归档;三是采取了多种措施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投诉。设立了信访接待窗口,在“楚雄州环境保护网站”设置信访专栏,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及12369环保举报电话,同时还设置了局长信箱、在办公区大门外侧设置征求意见箱,形成了多渠道方便投诉的格局;四是强化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局领导经常召集信访工作人员,共同剖析案例,研究化解矛盾方法,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水平。并积极参加州委、州政府和省环保局举办的各种信访培训。对上级机关、领导交办件和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局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及时处理上报,保证环境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把环境信访作为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获取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主要信息渠道。针对群众反映环境污染强烈的污染举报,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解,积极疏导,避免小事拖大,易事拖难。如在最近处理的楚雄警校噪声扰民上访,局领导及时与州公安局协调,并派出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监察、监测,采取果断措施,有效地化解了警校与周围住户的矛盾。在牟定渝滇化工有限公司烟尘污染环境,局领导及时到现场处理,体现了 “亲民爱民”的思想。 针对禄丰反映德钢焦化厂排放的烟尘、高炉的噪声等污染的举报。局长带队深入禄丰县金山镇官场居委会、宋家坡村委会、黄土坡工人新村工作站,采取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广泛听取村民对周围排污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责成企业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楚雄州环保局)
云南建立厅际联席会议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
为加大对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力度,云南省政府决定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组建云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5月20日,“云南省纪念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座谈会暨云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和专家委员会会议”召开。
会议首先明确了厅际联席会议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要求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对全省的生物物种资源状况、分布区域等展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和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潜在用途的野生动植物进行编目,形成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和珍贵树种名录,建立健全全省生物物种基因库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生物物种保护利用规划。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稳妥定的投入机制,加大生物的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进一步加对生物物种资源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护所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增强保护和管理生物物种资源的能力。 (中国环境报云南记者站)
编辑:杨卓 审核:袁锡武 签发:高正文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4145235 传真:0871-4141645 邮 编: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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