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日开始,还未领取低保补助提高部分(每人每月提高补助12元)的昆明市盘龙区辖内居民,将可到各自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领取。这是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
根据昆明市的有关通知,从今年7月1日开始,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在去年保障补助水平不变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补助12元(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零收入低保对象在享受最高补助额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2元。至今,盘龙区已有4000多户、6700人领取了低保补助提高部分,但仍有部分低保户未领到。该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发放低保金(增加部分)的低保户可通过个人低保专用银行账户查询,还未领取的低保户,希望能赶在12月15日前去领取。
张勇 (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