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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开贵一家三口住在昆明市华山西路利昆巷仅18平方米的小屋里,拿着五华区民政干部刚刚送来的90元新增生活补助金,武开贵开心地说:“这下可以缓和肉价上涨的压力了,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低保户的关心。”在明通路社区居委会,与妻子一同下岗多年的陈俊说,女儿就要升高三了,这次领到的135元新增生活补助金虽然不多,也可以为女儿在开学时交一部分杂费,为家里减轻些负担。

    昨日,昆明市82946名城市低保人员领到了从今年6月至8月新增加的生活保障补助金。

    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相继召开的“菜篮子”会议精神,昆明市立即着手制定了《关于落实增加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的安排意见》,以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这次新增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一般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15元补助;对城市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低保人员,以及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危重病人、60岁以上老年人、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按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20元补助。补助时间暂定为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6月至8月补差额在9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9月至12月依新标准按月发放。全市各个社区分别根据当地情况使用了现金发放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金碧街道办事处气象路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专门将钱款送至残疾或60岁以上低保对象的家中,保证了这次补助金发放工作的及时高效。

    昆明市政府还将在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给予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元的专项补助,款项将于9月15日前兑现到每一个城市低保对象手中。另外,为了稳定市场供应,昆明市还于8月21日起发放能繁母猪补贴,用于18.6万头能繁母猪补贴的市级配套资金共362.55万元已下发到乡财政,并将于近期全部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记者 李竞立 实习生 张钰(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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