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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昆明市地方税务局、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通告称,从2009年1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的自谋职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可以通过银行储蓄扣缴社会保险费。从今年6月1日起到11月30日,缴费个人可以与委托银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办理储蓄扣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此次储蓄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推行是由昆明市地方税务局、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银行等部门协作配合实施的。包括了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所辖区域。该缴费办法于明年初实施后,缴费人只需在以上4城区内任意一个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内存入相应的缴费款,银行即可代为自动缴纳。在这之前,缴费方式与原来一样。6月1日到11月30日内,缴费人到地税大厅办理今年的缴费业务时,即可同时在现场与中国银行签订《昆明市社会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并办理相关的存折或银行卡。

    据昆明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这些手续时,所有手续费均为免费,这些费用将由地税机关支付给银行,因此储蓄扣缴业务不会给缴费人增加任何额外负担。通过储蓄扣缴费,缴费人将可以在主城区的中国银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就近缴费;时间更为充裕,而不必为了缴费请假或耽误其他时间;在获得了方便的同时也能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此外,由于该业务需要更为全面的基础信息,所以即使缴费人已经拥有了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仍需要重新办理。用来缴费的这张储蓄卡也同样可以用来进行其他消费,也能够享受活期存款的利息。

■ 小帖示
●缴费者首次办理社会保险费储蓄扣缴业务时,应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费缴费手册、医保卡、失业证、低保证明等材料,以免去往返的麻烦。
●从现在至2009年之前,缴费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参保的医保中心核定应该缴纳的费额,然后到对应的地税机关征收窗口缴纳费款,并可在现场持相关手续开设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并签订《昆明市社会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或者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西山支行指定的窗口办理。
●到2009年该业务正式开始实施后,如果缴费人2008年已经与银行签订过扣款授权书,则只需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核定缴费的档次和金额,然后到4城区内任何一个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在自己的扣款存折账户上存入相应的缴费款即可,届时银行将会自动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是按年缴纳,需要在每年6月1日前存入缴费款;而医疗保险费则是按季缴纳,最迟应在每季度的第一天以前存入费款,例如一季度的医疗保险费必须在1月1日以前存入足额费款。但也可以一次存足全年应缴费款。
●如果到缴费日后储蓄卡中余额不足,银行将会通过短信方式提醒缴费人存款,但是如果5天之后仍未存足相关费用,缴费人就会错过这一期的缴费,例如医保如果被中断30天,医保个人账户将会被暂停划账;如果中断60天后,就将被停止参保。
本报记者 陈琳娜
通讯员 靳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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