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8日,省司法厅在昆明举办第二期云南省法律援助人员培训班暨第三次云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来自各州、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省级社会法律援助组织的160人参加了培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28日的表彰大会。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副厅长陈德岁、罗正云分别参加培训班和表彰大会。
此次培训班是省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与亚洲基金会达成的“关于举办云南省法律援助人员培训班的项目建议书”的要求举办的,培训时间共5天。培训期间邀请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大学、云南兴天平律师事务所的法官、资深律师、教授,分别讲授了“证据法学”、“行政诉讼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律援助实务等法律法规。美国亚洲基金会驻北京办事处项目官员王虹女士专程到会祝贺,省司法厅副厅长罗正云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学员们在培训班上系统地学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实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法律援助案件中常用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程度提高。罗副厅长在培训班上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做到懂全局,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心系群众,一切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精通法律,既要从书本上学好法律知识,又要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专家;要知实情,对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把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使当事人抱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10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第三次云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2002年以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33个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48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在表彰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代表省委政法委向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多年来诚挚关心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齐副书记指出,法律援助是时代的产物,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极其广泛而深刻的作用。同时,法律援助也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需要。法律援助工作是神圣的,它一手托起国家的法律公平与正义,一手托起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者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齐副书记希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新的历史时期在过去业绩的基础上再创佳绩,再创辉煌。
罗正云副厅长在会上对我省2002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要充分调动资源,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三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体系。四是要认真落实《条例》,为法律援助提供经费支持。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的力度。六是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罗副厅长还对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办案质量、经费管理使用等问题作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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