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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昆明中院围绕创建“平安昆明”和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发展战略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现代新昆明,在依法审判、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市、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昆明中院一直重视并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做好法院法制宣传工作。坚持以新闻发言、公开审判、法庭直播、以案释法等形式,通过多种媒体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制宣传和教育;通过“昆明法院网站”联通中国法院网,扩大信息资源利用,积极推行网上公示法院民事一审生效裁判文书并逐步实行其他种类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在中小学校开展模拟开庭、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研究探索新的帮助感化教育模式、对假释人员的回访考察、帮教等形式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其他重大执法活动,进行有力度的方位法律宣传,维护法律尊严。

  今天,昆明中院举行升旗仪式,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座谈。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内容,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面宣传、贯彻宪法,使宪法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人心。2001年,国家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法制宣传日。今年是第6个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也可以激发公民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让公民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护人民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


   柏立诚 代 彦 王翁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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