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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受理、互联网受理等简单易行的法律援助新方式……上周,昆明市委、市政府公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其中不乏创新意见。目前该意见已经进入办文程序,将有多项措施打造真正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昆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才全介绍,昆明市自1998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共承办了4.7万多件法律援助。今年6月到8月,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就昆明市的法律援助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案,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针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提出创新法律援助方式,不断探索电信受理、互联网受理等简单易行的法律援助服务新方式;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在法律援助中以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建立适应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要把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基本目标,解决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适时放宽法律援助条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进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联动,建立和推行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慈善事业救助为一体的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引进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建设、劳动保障、卫生、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援助案件中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应予支持,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予减、缓、免收,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把法律援助纳入“民心工程”、“和谐工程”和“希望工程”。

    记者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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