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事项名称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审核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单位 云南省司法厅 单位主页 www.sft.yn.gov.cn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详细说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人 彭云霞、申庆时 联系电话 0871-4189011 联系地址 西昌路26号云南省司法厅9楼律师工作处 电子邮箱 lvshichu@sft.yn.gov.cn
办理流程:
第1步 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第2步 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15日内初查完毕,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
第3步 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律师事务所章程 ③合伙或合作协议 ④资金证明 ⑤住所证明 ⑥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证明和保证 ⑦发起人必须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3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法定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②司法部第41号令《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前置条件:
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②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③有3名以上的律师
备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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