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事项名称 仲裁委员的登记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单位 云南省司法厅 单位主页 www.sft.yn.gov.cn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详细说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人 杨蕊华 联系电话 0871-4189013 联系地址 西昌路26号云南省司法厅9楼仲裁法规处 电子邮箱 faguichu@sft.yn.gov.cn
办理程序:
第1步 申领《仲裁委员会登记审批表》、《仲裁委员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2步 备齐拟要提交的材料、表格,送仲裁法规处
第3步 审查
第4步 符合条件的予以设立登记
第5步 公告
第6步 颁发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①登记申请书 ②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③章程 ④资金证明 ⑤住所证明 ⑥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 ⑦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单及简历 ⑧筹备基本情况材料 法定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②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前置条件:
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②有必要的财产; ③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委员7至11人); ④有聘任的仲裁员
备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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