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从形成草案到正式发布实施的过程,是有关部门充分听取我省广大车主的意见、吸纳民意结晶的过程。
今年6月,省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草案)〉意见的公告》,这份草案曾经提出:拟把小型汽车(核定载客9人以下)车船税每年的税额调整为420元/辆。
得到该消息后,本报及时进行报道,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大量建议、意见不断发来。昨日,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法制办一位经办人员告诉记者:特别是在《春城晚报》等媒体跟进报道后,其电子邮箱迅速升温,一下传来了近百封电子邮件。
记者随后了解到的具体数据是,从6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即草案)至7月初截止时,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108条,主要集中反映小型客车、微型客车、摩托车的税额标准。这也是法制办在云南电子政务网等媒体公布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来,收集到反馈意见最多的一次。
在这108条意见中,不少都提到了小轿车车船税调整幅度偏大。随后,有关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收集和整理。有关部门根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正式施行的《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把核定载客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的车船税,由此前草案中提到的“拟调为420元”,更改为了每辆每年360元。
本报记者 韩 健(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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