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遗失的,填写申请补、换驾驶证登记表,附有关证明,到车管所1号楼窗口申报,经审查后,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后30天,持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照片2张,到一号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三)驾驶证污损的凭污损的驾驶证,到车管所可进接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