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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审核身体条件证明→打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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