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办理 2006-03-01 | |
| | [法定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第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合作部2001年第17号令《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合同材料——初审——处领导复审——主管厅领导审核——盖章生效——发证 [申请条件] 许可相对人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并在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1、 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的申请报告 2、 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数据表、条款说明 3、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复印件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受理时应一次告知补正材料 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依照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处室] 处室名称:云南省商务厅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 联系电话: 0871-3133073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 | | 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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