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是切实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迅速提高火化率。目前,我省仅有33个殡仪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按照《云南省县级火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规定,2007年以前,全省要新建46个殡仪馆,尽快实现火化设施基本覆盖全省的目标。要把大幅度提高火化率作为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划定火化区,大力推行火葬。力争从2006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普及火葬,使全省火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努力解决农村群众丧葬难的问题。暂不具备条件推行火葬的地区,要将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治理乱埋乱葬作为首要任务抓好。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土葬向火葬的转变。未建经营性公墓的县,要尽快新建;已建有经营性公墓的县,要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将占用耕地、林地的乱埋乱葬坟墓搬迁至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逐步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占用耕地、林地的“活人墓”必须尽快平毁。
三是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第一,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目标责任制。第二,要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切实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殡葬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管理,严禁利用墓穴及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继续深化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公墓,加强丧葬用品管理,净化殡葬市场。
四是加快殡葬管理法制化建设步伐。要围绕当前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快地方性殡葬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从上到下完整、配套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殡葬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时查处殡葬改革违法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建立起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把殡葬改革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是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拓展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标准,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效益,推行文明节俭的丧葬仪式,减轻丧属的经济负担,逐步建立运转协调、工作规范、优质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丧环境。要加强对殡仪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督促他们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