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红塔路41号
咨询电话:0877-2017075
审批对象:殡葬服务单位,本市居民
审批内容:设立殡葬服务单位,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资格。
审批条件: 1、兴办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2、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 3、规划国土文件或场地资金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1)受理;(2)审查;(3)批准、发文。
审批时限: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审批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监管措施: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违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