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8日电(记者 周东棣)2005年以来,云南省集中人力对交通运输、支农物资、蔬菜、成品油、非煤矿山等行业进行重点整治,内容是查处和取缔在这些行业中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1-9月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963件,较好地规范了市场秩序,目前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云南省工商机关为此专门制定了《限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通知书》,载明限期办理的时间、地点、需要的手续及办理后的要求,还有不按通知办理的处罚依据和额度。工商部门的办法是:一、采取"巡查法",当场取缔。这主要是依托已建立起的巡查监管机制,巡查中发现一户取缔一户。二是采取"突击法"集中取缔,对无照经营相对较多的区域,集中执法力量,突击整治。三是用"纠源法"整治源头。对相互关联的无照经营串案全部取缔。四是"驻点法",对特殊原因形成的无照经营较为集中和严重区域,专门抽调骨干人员驻点管理,重点解决和取缔。其中又分别对待,对新开办的无照经营户以教育、简易处罚为主、限期办理即可。对多次通知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经营执照的就依法从重予以打击取缔,对有照不亮照或不按规定亮照的也予以处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