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办指南 2005-04-26 | |
| | 审批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领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二、到民政局预核名称; 三、领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批表”,并提交以下附件: 1、创办人或领办人身份证明、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其它科技人员身份证明、职称或学历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市外人员暂住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场地使用证明(验复印件); 5、章程(验原件); 6、验资报告(要复印件)。 四、审核; 五、发批复文件。
办理时限: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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