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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设立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程序
2006-03-07
昆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办理“设立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程序
办理程序
1.立项前备案(提交《昆明市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批准书》);
2.填写初步设立审查审批表或竣工验收审批表;
3.现场勘查;
4.安监局组织评审。
5.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合格后,报市政府审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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