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处室:云南省商务厅外资处
联系电话: 0871-3168175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核 3、签发发证
申请条件:外国企业、经济组织、个人
申报材料:
(1)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
(3) 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 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证明、存单或银行对帐单、或年度会计师审核报告、或房产证、或台商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等。
(5) 备注:
(1)应提交的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C、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
(2)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3)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提供所签定的合同副本备审;
(4)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受理时应一次告知补正材料
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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