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评审通过中级职称人员资格”办事指南 2006-03-16 | |
| | 1、工作流程 对评审通过中级职称人员资格进行认定工作流程:审核中级评委会是否按国家、省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审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意见”是否符合国家、省职改文件规定的“参会人数”、“法定通过票数”、“投票结果”等要求;是否有评委会对评审通过人员的明确结论;是否有各评委会及召集人的签章→人事部门签署任资资格审批意见。具体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上对各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结果签署意见并加盖“昆明市人事局职称评审专用章”→发任职资格通知书及颁发资格证书。填写“任职资格通知书”(样式附后)及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对资格证书加盖“昆明市人事局职称评审专用章”钢印。 2、文件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24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职发[1994]60号)文件。 3、联办单位:由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中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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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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