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事项名称 文物商店经营资格的审批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单位 云南省文化厅 单位主页 无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详细说明: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人 张永康 张国政 联系电话 3612980 联系地址 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局) 电子邮箱 无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省文物局提出书面申请公文(一式两份)。省文物局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的原件(审查后归还); 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联系方式、地址等材料; 文物商店场所使用权、所有权证明、银行资信情况证明,以及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 申请公文磁盘(以word文档格式保存申请公文内容)。
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前置条件: 中国法人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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