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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事项名称  文物商店经营资格的审批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单位  云南省文化厅 
单位主页 无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详细说明: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人  张永康 张国政 
联系电话  3612980 
联系地址  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局) 
电子邮箱  无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省文物局提出书面申请公文(一式两份)。省文物局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的原件(审查后归还);
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联系方式、地址等材料;
文物商店场所使用权、所有权证明、银行资信情况证明,以及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
申请公文磁盘(以word文档格式保存申请公文内容)。

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前置条件:
中国法人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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