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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30日表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需要税收征纳双方共同努力。税务机关将采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等措施,力促税收征纳关系和谐。

    在30日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座谈会暨2007年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谢旭人说,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着力解决我国存在的经济社会、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支持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改善民生。这需要国家有强大的财力作保证。也就要求税收随着经济发展保持平稳增长,依法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

    谢旭人表示,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物质保障。纳税人是依法诚信纳税的主体,税务机关在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3个方面加大力度,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既要使纳税人明确纳税义务,又要使纳税人掌握如何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二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与完善税制之间的关系。

    据悉,今年4月是自1992年以来的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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