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取水许可证》(滇池、螳螂川)流程 2005-04-26 | |
| | 一、审批项目名称:《取水许可证》(滇池、螳螂川)审批核发。
二、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水利部第4号令)。
三、承办部门: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中滩街。 联系电话:8593338。
五、办事流程: 1、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领取或网上下载《取水登记表》或《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新、改、扩建项目需要申请或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报告)前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 2、申请人如实填写表格后,持申报资料到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昆明市池管理局窗口(31号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有效即可收件,并开据报件单,作为建设单位取证依据;若资料不全,窗口工作人员在当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审批时间顺延; 4、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处接到“窗口”初审后的交办件,对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组织完成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等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受市水利局委托)上报市水利局; 5、根据市水利局审批意见,核发《取水许可证》或经审核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六、申报资料: (一)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2、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3、取水工程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 4、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动态的分析报告; 5、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6、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 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应附具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
(二)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2、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 3、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 前款1、2、3、4项中的有关文件报告,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出具审批文件。 不需经过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取水,申请人可以只提交前款1、3、5项规定的文件。
七、承诺时限: 收到齐全有效的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经审核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或答复意见。
八、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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