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2005-04-26 | |
| | 一、办事程序 接件,初审(初审未通过窗口退件)、报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二、申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 4、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申报表中所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对照资质分级标准无注册人员要求此条件不提供); 6、工作场所及技术装备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晋升、转正资质等级或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提供上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申报表中所注册执业人员证明材料(对照资质分级标准无注册人员要求此条件不提供);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获奖证明(此项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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