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名称: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
二、审批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承办部门:昆明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处。
四、办公地点及电话: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 市政府1号楼13层 联系电话:3124406
五、办事流程 从事地震安全评价的中介单位,在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后,必须到便民中心窗口填报《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办理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手续,否则所做的安评工作无效,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 从事地震安全评价的中介单位,在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后,到便民中心窗口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持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书到便民中心窗口(26号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 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有效即可收件,并开据报件单作为建设单位取件依据;若资料不全,窗口工作人员在当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办理时间顺延;
4.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接到“窗口”初审交办件后,在承诺时限内批复申请单位。
六、申报资料
1. 书面申请(《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 2.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 3. 营业执照; 4. 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书。
七、承诺时限 收到齐全有效的申报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单位。因申请单位的原因报件不全的,时间顺延。
八、收费标准:免。
九、本办事指南解释权属于昆明市防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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