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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批项目名称: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

    二、审批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承办部门:昆明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处。

    四、办公地点及电话: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 市政府1号楼13层
    联系电话:3124406

    五、办事流程
    从事地震安全评价的中介单位,在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后,必须到便民中心窗口填报《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办理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手续,否则所做的安评工作无效,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 从事地震安全评价的中介单位,在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后,到便民中心窗口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持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书到便民中心窗口(26号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 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有效即可收件,并开据报件单作为建设单位取件依据;若资料不全,窗口工作人员在当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办理时间顺延;

    4.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接到“窗口”初审交办件后,在承诺时限内批复申请单位。

    六、申报资料

    1. 书面申请(《昆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及项目登记申请表》);
    2.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
    3. 营业执照;
    4. 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书。

    七、承诺时限
    收到齐全有效的申报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单位。因申请单位的原因报件不全的,时间顺延。

    八、收费标准:免。

    九、本办事指南解释权属于昆明市防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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