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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曲靖缺水现状,有效缓解城乡用水的突出矛盾,云南制定并通过了《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以确保曲靖未来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及城区3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

  独木水库始建于1958年,是一座集农业灌溉、工业用水、防洪、发电、水产养殖为一体的  大(二)型水库。曲靖是云南的农业大市和重要能源工业基地,2001年城区人口就已达33万,预计2010年将超过50万。根据曲靖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已经云南省政府批准的《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独木水库被确定为未来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之一,并实施了引水工程。

  近几年来,独木水库不断受到污染。据统计,库区周围的40多家小煤矿及云南陆东煤矿、恩洪煤矿每年排入库区的废水就达200万吨左右。而水库径流区内居住的2万多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水土流失、化肥农药流入库区,民用机动船等对水体也造成了不用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锰和硫化物,其含量已超过国家标准。

  为此,曲靖市委、市政府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对库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小煤窑,在径流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炼焦生产、土法炼锌及硫磺矿的开采等。但从长看,独木水库的环境污染和水质恶化的状况要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必须采取法治手段现工程技术相互配套的综合治理。

  据了解,条例将水库径流区196平方公里及水库配套工程和输水工程全部纳入保护区范围,水库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有关企业实施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制度。实施方案由曲靖市政府拟定,报云南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水库径流区的污水排放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执行。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全部实行水处理封闭循环,对无法封闭循环而必须排放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规定,并向环保部门早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

  同时,条例以地方法规授权的形式,明确了曲靖市面上人民政府独木水库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负责独木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并根据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将独木水库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加大对水库保护区的经济扶持,促进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在水库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而被划入保护区范围的当地政府将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有关单位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理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目前曲靖市已向世行贷款2.2亿元,已完成工程投资1.5亿多元,工程竣工后,日供水可达12万吨。

    (记者刘萍 郑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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