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环保产品认定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到科技标准处领取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2.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标准处; 3.科技标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听取申报单位的汇报,必要时可到现场核实; 4.确定是否同意推荐,如不同意,则向申报单位说明理由;
(二)进入云南省的环保产品、技术备案条件和程序
1.备案基本条件 已取得国家的“环保产品认定”、“环保标志产品”、“环保重点实用技术”认定证书。 2.备案程序 (1) 申报单位到科技标准处领取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2) 将申报表报送科技标准处; (3) 科技标准处审查申报材料,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必要时到现场核实; (4) 确定是否同意备案,如不同意,则向申报单位说明理由。
(三)法律依据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办法》,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对进入我省市场的环保产品及技术进行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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