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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城晚报讯(朱咏梅)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发布了云南省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强调,虽然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对企业工资总量的调控,各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据此测算上报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并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对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引导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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