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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维护社会维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07年5月21日-6月4日,迪庆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迪庆州总工会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采取进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查阅工资清单等方式对州直56户企业执行2006年7月1日省政府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除个别酒店、餐饮业以包吃包住、伙食补贴等纳入最低工资或以试用期为借口执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外,其它行业都按规定执行,执行率达90%。通过检查和开展广泛的宣传,使各类用人单位认识到国家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使劳动者意识到要通过学习,弄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自我维权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了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迪庆州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与仲裁科  格茸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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