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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属企业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昆明、个旧启动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服务的试点。

     《意见》要求,在2008年年底前,优先保证完成2004年10月25日前已关闭破产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2009年年底前,在试点和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城镇社区和企业社区的基础上,完成中小型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010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

    杜 杉(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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