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5〕2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05年6月开始评选第九届中国专利奖。为了做好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评奖当年5月1日前已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应优先申报和推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能源技术、海洋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
二、申报要求
(一)专利权人按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申报书可通过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如在工作中了解到有符合中国专利奖评审条件的高水平的专利项目,由发明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院士签署意见后,发明人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三)申报的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电话:010—62083202或62083161)对该项目做的检索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四)请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2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3张(黑白或彩色均可)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五)有关第九届中国专利奖的详细情况可通过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YNIPO.GOV.CN)查询。
联系人:李建宏 袁湘宁
电 话:0871—3186486 传 真:0871—3136001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邮 编:650051
电子邮箱:yuanxn@ynipo.gov.cn
特此通知。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下载)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下载)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下载)
《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分配表》(下载)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