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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协调管理司组织的、广受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关注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的评选工作全部完成,评选结果揭晓。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对外发出了《关于公布“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批准清华大学、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等70家企事业单位作为首批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首批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中,企业60家,不仅涉及电子、通信、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而且还包括机械、汽车、冶金矿业、能源化工等传统产业;知名高等院校6所,如清华、北大等;一流科研机构4个,如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等。

  此次评选工作是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实施的,评选时间跨度长,历时一年多;评审专家阵容大,权威性高,聘请局外相关部委、研究机构、知名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各个领域各方面资深专家,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部分局内资深专利审查专家,基本为各审查部门部级领导;由各省(市、区)知识产权局重点推荐的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突出,为各省(市、区)的支柱产业,经济效益良好,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严格执行评选程序,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进行,如组织申报和推荐、专家评审和审议、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组织专家小组现场实地考察等。最终产生70家首批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此次评选标准要求企事业示范创建单位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规则运用、管理制度以及产生的效益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能够发挥重要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

  严格执行评选标准,没有遵循“省市分布平衡原则”。有的地区上榜的单位多,如广东8家居首,其次北京7家,浙江6家,有的地区上榜的单位少,有的地区此次暂无上榜。首批示范创建单位覆盖全国27个省(市、区),显示了市场经济活跃程度走在全国前列的省市和区域,其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也大体走在前列,这也与当地知识产权局推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措施和力度有关,也与企事业单位自身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状况有直接关联。

  首批企事业示范创建单位的推出及创建工作的开展必将对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起很大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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