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边、多边与国际组织间的发展合作项目、接受援助项目的审核申报 2005-04-26 | |
| | 审核申报双边、多边与国际组织间的发展合作项目、接受援助项目 办理时限:在符合申报条件及有效申报材料齐备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办公地点:市政府三号楼四楼,市外经贸局外经处 电话:3140519 受理双边、多边与国际组织间的发展合作项目、接受援助项目申请,初审后上报上级审批部门(省外经贸厅)审核并报外经贸部批准。
说明:1.在没有正式提交之前,该审批可以修改和删除;正式提交以后,将不能修改和删除。 2.在前一个项目没有审批完毕之前,不可以进行同一项目的第二次申请。
| | | 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