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处室:云南省商务厅外资处
联系电话: 0871-3168175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办理时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办理程序:
1、企业按上述规定持合法、有效、齐备的材料到进行申报; 2、商务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企业持批复、批准证书、合同章程修改文书(或修改条款)等文件到工商、税务、外管局、海关、财政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3、投资者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
4、经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文书,境外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投资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上述材料中若有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6、批准证书正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受理时应一次告知补正材料
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