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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按《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云食药监注[2005]51号)要求,现将我局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如下:

    云南金硕商贸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寒水石枕—安眠降压治疗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鄂药械生产许20040273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鄂食药监械(准)字2004第2630769号),其刊登于春城晚报2005年9月29日A3版、10月5日A7版、10月8日A5版和10月11日A7版的广告内容与经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擅自扩大产品适用范围,如“能够降低血压、软化血管等”;含有绝对化语言如“同类产品中绝无仅有”;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之规定,现已移送有关部门,特此公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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