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污染卫生安全检测及卫生学评价 2005-10-24 | |
| | 1、 检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对新装修的居民住宅、公共场所、办公楼等提供室内空气污染卫生安全检测及卫生学评价。 2、受理部门: 云南省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环境卫生科 地点:昆明市东寺街158号云南省疾病控制预防中心3号楼415室 3.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15 下午2:30~5:00 4. 联系电话: 0871—3623181 5. 委托方须知: 填写检验委托单,签写技术服务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交通工具。 | |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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