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函[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会议和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制定了《信息产业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妥善安排有关工作,并继续支持和配合我司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科技大会、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会议和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科技司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信息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坚持“服务国家目标、引领产业发展、市场技术互动、统筹规划协同”的发展原则,持续突破核心技术,掌握重要领域关键技术,以点带面、上下游产业链结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战略和质量振兴战略,逐步实现信息产业科技的整体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
一、落实信息产业鼓励自主创新政策,加强规划的指导。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会议部署,实施《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研究制订促进信息产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信息产业创新型企业和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和促进国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在信息产业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按产业区域开展《关于加快推进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指导意见》和《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宣贯和解读。落实和实施《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配套政策,开展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撑项目等科技项目。
做好我部负责和参与的国家重大专项的工作。协助科技部、发改委和财政部对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论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4G国际标准提案个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启动前征集、遴选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 重大专项,鼓励国内企业参与重大专项;协助做好“核心电子器件、高性能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 等重大专项的各项工作。
完善对软科学研究课题和技术发展政策研究的组织与管理,继续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技术政策以及体系结构的研究。进一步完善TD-SCDMA产业链,推动TD-SCDMA产品不断成熟实现商用。加快集成电路、软件、关键元器件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力争在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以Linux为代表的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研发数字电视、半导体照明、汽车计算平台、新型显示器件、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开发应用。推动下一代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家庭网络、智能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内容等领域技术应用。加强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配套,提高研发和产业化能力。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
三、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
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重大应用和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一系列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技术联盟。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造活动。结合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快标准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重点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对共用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软件、网络和系统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四、实施标准战略,加强信息产业标准制定工作。
加快实施标准战略,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实现产业化和业务应用为最终目标,紧密围绕重点产业、市场热点和国家重点工程,统筹协调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处置、试验验证、产业化推进以及应用推广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开展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在掌握核心专利的基础上联合制定技术标准。完善标准制定的工作体系,加快采用和转换国际标准步伐,鼓励、支持企业推动具有自主技术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抓好第三代移动通信、家庭网络、数字音视频、集成电路、软件、绿色能源、平板显示器件、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半导体照明、数字电视、下一代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网络管理以及电子标签等标准的研究制定。继续做好“村通工程”、“绿色上网”、“信息无障碍”、“应急通信”、“互联互通”、“基站电磁辐射”、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工程的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的交流与合作。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行体系。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与知识产权运行体系。加强对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全行业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利用的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显著增加行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积累。结合《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目录》,进一步跟踪和研究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深入研究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建立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的有效机制。做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全文数据库的完善与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和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工作。建立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完善产业质量保障机制。
严格实行“通信电子质检机构设立与授权”行政许可,修订发布《信息产业部通信电子质检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检验机构与检测业务的授权管理。围绕影响产业发展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研究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制定完成《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规范》,建立维修服务人员和维修服务机构第三方资质评价体系,推动信息产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完成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和推荐,打造行业主导的IT产品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与权威发布平台,完善指导与规范相结合、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的行业质量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电信计费检测管理制度,完成全国固定网和移动网计费检测工作,开展短消息、智能网业务计费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安全检查责任,对通信防雷产品实行标准符合性认定。按照保障人民健康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原则,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检测与环评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结合信息产业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标准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及人才战略的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与要求,以提高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积极推进信息产业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努力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提高合作成效。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重要技术活动,继续做好ITU、ISO、IEC及AIC等国际组织的对口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国内企业和机构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高参与国际标准的话语权。加强重点技术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继续做好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口研究工作。做好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框架下的中美、中欧、中日韩和中法等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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