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昆明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昆明市食品行业、企业行为规范》、《昆明市食品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昆明市市场秩序与公平交易规范》、《昆明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基本框架》、《昆明市市民食品安全消费行为规范》8个食品安全工作文件。昆明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将设立100万元的奖励基金,对举报者的最高奖励金可达10万元以上。
据了解,这8个文件主要有4大特点:一是本着有法抓执法,缺法抓规范、抓服务的指导思想,对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内容提出规范;二是《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内容较为详细,目的是为了增大覆盖面,提高操作性,便于监管执法部门、生产经营者对照执行,尤其便于消费者对照监督;三是以配套文件全面规范和强化昆明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监管的效率,尽可能不留死角;四是着眼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知识,制定了指南性的消费行为规范。
据悉,《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昆明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6个文件从昨日起施行。昆明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现已启动。
当记者问及什么样的投诉举报可获得10万元以上大奖时,雷晓明副市长说,诸如举报病死猪、注水肉、黑作坊、企业违规使用不合规定的原料,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法行为,就有可能获大奖。 本报记者 张帜然 实习生 徐 斌(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