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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4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监督管理系统”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受理和审批。广告主和广告申请单位申请办理药品广告审批时,需在原来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交电子版的广告申请信息。具体程序如下:

    一、通过SFDA政府网站的下载区下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申请系统”及其使用说明(下载地址:http://www.sfda.gov.cn/webportal/portal.po)。

    二、安装企业端药品暨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系统。

    三、运行广告审查申请系统,按照“使用说明”,认真填写“药品广告申请表”电子格式,将广告申报文件保存(文件格式为XML文件)。

    四、将广告申报文件导入到软盘中,提交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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