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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服务流程
2008-08-06
县(市)区民宗局
受理在辖区
生产或经营
清真食品申请
>
审核相关材料
>
登记备案
>
出具审批表(符号规定的)
>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
民族部门核发《清真标牌》。
来源
: 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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