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监管〔2007〕4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决定对全省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的范围
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二、主要任务
通过登记,切实掌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规模、安全生产管理状况、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情况,全面掌握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认真组织登记,并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上报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4月底前,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核实后,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登记表统一上报省局。
(三)3月中旬省局将组成工作组由处室负责人带队赴各州市对登记工作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省、州(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一把手工程,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亲自挂帅、亲自动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相关责任,搞好登记培训,切实把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在做好督促各县(市、区)登记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好催报和分类汇总,保证按时上报登记资料。
(三)登记表请以电子文档方式上报省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上报材料统一用Word文档格式,登记表可在省局网站上下载。
联系电话:0871—8025625 联系人:李仁清
邮箱地址:ynyjjy053@265.com
省局网址:WWW.ynsafety.gov.cn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云南省非煤矿山企业登记表》
2.《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
3.《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登记表》
4.《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登记表》
5.《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登记表》
6.《云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
7.《云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