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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云政发[2006]19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20062010)

 

前言………………………………………………………………………………… 4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5)

二、“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9)

  ()指导思想………………………………………………………………………  (9)

  ()基本原则………………………………………………………………………  (9)

  ()发展目标……………………………………………………………………… (10)

三、“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11)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11)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6)

  ()加强“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 (19)

  ()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1)

  ()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2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24)

  ()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25)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6)

()建立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26)

()建立完善消防法规和政策体系……………………………………………  (27)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7)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投入机制………………………………………………  (28)

()建立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29)

()建立完善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  (29)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30)

()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  (30)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31)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理论与技术发展………………………………………  (32)

 

 

 

 

 

 

 

 

 

 

 

 

 

 

 

 

 

 

 

 

前言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的《云南省“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省的一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办法和改革创新的思路解决消防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明确提出今后5年全省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采取的保障措施,对进一步夯实我省消防工作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推进平安和谐云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履行好消防管理职能,宣传贯彻好《规划》,监督实施好《规划》,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筑牢火灾防控体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消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强消防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全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火灾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九五"时期全面下降,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省将进入人均生产总值1000美元以上的发展阶段。这既是云南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期,全省消防工作面临空前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消防工作将迈入快速发展阶段。经过“十五”时期的探索和实践,各地、各部f-1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了我省消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消防工作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城镇化步伐加快,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日益增加,国民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将为消防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法制基础、群众基础;消防安全成为建设“平安和谐云南”的重要内容,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已纳入政府公共危机应急救援体系,为消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消防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突出表现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日趋繁重、艰巨的消防任务与消防资源严重不足的“两大基本矛盾”,直接影响着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形势的稳定,亟需在“十一五"期间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面临较长时期内火灾总量持续增长的压力。我省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经济组织数量剧增,人流物流加快,火灾机率大大增加,火灾导致的损失和危害上升,预防火灾任务日益艰巨。据统计,近l0年来,我省的火灾起数已由1996年的l201起上升至2005年的4209起,增长了25倍。“十五"期间,全省火灾总数较“九五"期间上升了402%,平均每年发生火灾近3700起、死伤l00人左右,直接财产损失300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火灾总量上升的趋势十分明显,反映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处于火灾多发期,特别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乃至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概率和风险增大。

 

  二是面临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高的压力。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全省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总体水平不高,法制化水平较低,火灾防控体系尚未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管理责任缺失现象突出,消防投入有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还不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消防队()欠账率达35%,l09%的县级城市和216%的重点(中心)小城镇未完成消防规划。全省消火栓欠账率虽有大幅度下降,但随着各地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欠账率仍有回升可能;城乡消防工作基础脆弱,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保障不足,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率低,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普遍较弱,乡村火灾起数、致人伤亡数在全省火灾同类指标中仍占有很高的比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社会面上静态的隐患难以根本消除、动态的隐患难以有效控制,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

三是面临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凸显的压力。随着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居民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量不断增长,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大量涌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坍塌、重大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恐怖活动、刑事犯罪、民间纠纷等引发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凸显,灭火救援难度增大。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出警数比“九五"期间增长了97%,其中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的起数增长了8倍,消防救援任务日趋繁重。

          2: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出动情况表:

15316

 


10310

    

        

 

 

   

 “九五”期间                  “十五”期间

■火灾扑救()    ■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 

    四是面临消防应急救援整体实力不强的压力。我省社会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处于“各自为阵”状况,协同配合能力弱。各地公安消防部队受“人、财、物”等因素限制,应急抢险救援整体能力不强。现役消防警力仅占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八三,低于全国万分之零点九二的平均水平,难以完成日趋繁重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任务艰巨,公安消防部队能力建设亟待强化;未建立区域分布相对合理的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消防通信信息水平落后,消防装备结构不合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配备不足,重型、特种消防车缺乏,难以满足特殊疑难火灾扑救、重大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公安消防部队未建立综合性的专业教育训练基地,制约了教育训练的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消防工作社会化,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建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坚持城乡统筹。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消防工作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考虑,确保城市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大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消防工作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坚决彻底整治火灾隐患,优化消防安全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专群结合。强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防火灭火职能的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消防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坚持科技先行。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从单纯依靠经验向经验和科技创新并重转变,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不断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观念,把维护、实现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各项工作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消防安全自治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人文环境。

    ()发展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云南省情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控制指标:年均火灾起数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到2010年,全省l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争取降低到019以下,GDP火灾损失率低于万分之二。

    主要建设指标:

    ——完成总体规划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率与审批率达100%。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    ——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数量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标准o

    ——城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50%以上。

——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95%以上。

 

三、“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    举、综合治理”的消防力量发展思路,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积极构建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有效

控制各类火灾、具有云南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

    1.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公安消防部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物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

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积极争取增加消防现役编制,力争现役总编制不少于4500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9财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改善消防官兵尤其是一线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继续将文山、红河、思茅3()属战后恢复建设区域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装备建设纳入战争遗留问题范围,安排经费补助,逐步予以解决。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发展。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推动无现役消防力量或现役消防力量不足的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和县城、乡镇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到2008年,人口超过l0万人、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09年,人口5万人至10万人、年GDP超过l亿元的建制镇和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志愿、保安消防力量。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2009年前建立。推动城市社区、村委会加强志愿、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建设。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消防保安队伍建设,对治安巡防队员和单位、社区保安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巡防消防队,使其承担起防火巡查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巡防消防队。发展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积极采取非执法岗位社会化聘用的办法,招收文职消防雇员,弥补现役警力不足。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云南省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收规定,每年完成招收计划数的13以上,确保2008年前完成招收计划任

务。

 

 

    专栏l:“十一五"时期全省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收计划表

类别

 

州市

普通小型消

防队()

收数量()

特勤消防队

()招收数

()

无公安消防队

()的县()

收数量()

   

  ()

昆明市

113

O

120

233

昭通市

81

0

180

261

曲靖市

127

5

30

162

玉溪市

163

10

O

173

保山市

69

0

O

69

楚雄州

86

10

120

216

红河州

107

O

120

227

文山州

122

20

O

142

思茅市

105

0

120

225

西双版纳州

20

5

30

55

大理州

173

10

90

273

德宏州

68

0

30

98

丽江市

61

O

30

91

怒江州

49

0

30

79

迪庆州

0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