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昆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办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
 
(一)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审批
   1.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向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申请,提交《昆明市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批准书》,并到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备案,领取相应的申报资料。
   2.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加签审查意见。
   3.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核查,组织评审。
   5.经评审通过的,加签审批意见;没有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直至审批通过。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向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并到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备案,领取相应的申报资料。
   2.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加签审查意见。
   3.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核查,组织评审。
   5.经评审通过的,加签审批意见;没有通过的,提出整改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进行整改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直至审批通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