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及旅游星级饭店等设施的建设的审核批准
办理地点 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许可依据 《安徽省旅游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符合已编制的景区所在地旅游规划
申报材料 所在市、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所在旅游区(点)旅游开发规划
办理程序 4A(含拟上报)旅游区(点)建设项目由省旅游局审核;3A(含拟上报)旅游区(点)建设项目由市旅游局审核;2A(含拟上报)旅游区(点)建设项目由县旅游局审核。
承诺期限 自收到上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