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肥料登记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证管理办法》
审批所需条件及相关材料
资格条件:无特殊要求。
所需材料:1.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2.企业注册证明文件。3.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4.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5.产品执行标准(企业标准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6.符合规定的产品标签样式(包括使用说明书)。7.省农业厅认定单位出具的肥料实验资料。8.样品检验报告。
办理程序
1.厅许可办统一受理;
2.送厅内有关处室初审;
3.厅许可办复核送厅领导或其委托人作出决定;
4.厅许可办统一送达决定。
审批时限
正式受理后严格依法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情况
无
办理机构
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昆明市万华路169号)
办理人员
冯逆光 秦文俊 0871-5737550
监督投诉
省监察厅驻农业厅监察室 0871-5749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