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关键词
标题 全文

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批准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畜牧法》第十九条

审批所需条件及相关材料

资格条件:无特殊要求。

所需材料:《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批准申请表》一式四份。

办理程序

1.厅许可办统一受理;

2.送厅内有关处室初审;

3.厅许可办复核送厅领导或其委托人作出决定;

4.厅许可办统一送达决定。

审批时限

正式受理后严格依法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情况

办理机构

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昆明市万华路169)

办理人员

冯逆光  秦文俊  0871-5737550

监督投诉

省监察厅驻农业厅监察室  0871-5749475



  相关文章: